為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和最高法院以及省委、省政府以及市委、市政府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,有效減少人員聚集,阻斷疫情傳播,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,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,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有關訴訟服務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本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間的開庭等訴訟活動一律延期,原定于2020年2月3日至2月16日期間的開庭等訴訟活動原則上延期,但公告送達開庭傳票的案件除外。
疫情防控期間,法官、司法輔助人員將主動聯系訴訟參與人,就案件具體變更時間、如何提交訴訟材料等事項進行溝通。
公開庭審的案件,公眾可選擇登錄中國庭審公開網通過互聯網觀看庭審過程,無需到法院旁聽庭審。
二、當事人、訴訟代理人等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、隔離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無法及時調取證據或參加庭審的,可依法申請延期舉證或開庭審理。
三、疫情防控期間,如因上訴、訴訟時效、申請執行期限即將屆滿等原因需及時立案的,可在期限屆滿前將相關材料郵寄至本院,也可撥打安徽法院“12368”(外地當事人須加撥0563)訴訟服務熱線聯系辦理。
四、疫情防控期間,訴訟參與人可選擇安徽法院訴訟服務網(http://***/)的網上立案系統、“中國移動微法院”微信小程序等渠道進行網上登記立案;確需現場申請立案的,可在戶籍地或居住地就近選擇一家基層法院通過“中國移動微法院”進行跨域立案;需立案前調解的,可以通過手機微信搜索“多元調解小程序”或者百度搜索“人民法院調解平臺",申請在線調解。
五、疫情防控期間,實施財產查控措施時原則上在“總對總”“點對點”網絡查控系統進行,減少不必要的線下查控活動;不實施重大集中執行活動;確需約見的當事人必須在指定場所進行,且需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;跨區域案件需辦理事項委托的,一律通過網絡事項委托系統進行。
六、疫情防控期間,本院涉訴、涉執信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,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。如因申請再審、申訴期限即將屆滿的,可在期限屆滿前通過安徽法院訴訟服務網,或者將相關材料郵寄至本院信訪處的方式申請再審、申訴(申請時間以寄出時間為準,請務必注明當事人的準確聯系方式)。對申訴、申請再審以外的涉訴信訪事項,當事人也可通過安徽法院訴訟服務網進行網上投訴,或以信件的方式反映訴求。對申請再審、申訴及涉訴信訪事項進行咨詢,可撥打安徽法院“12368”訴訟服務熱線。申訴信訪群眾確實需要反映情況的,建議通過電話或所在縣市區法院的視頻接訪系統反映。
七、疫情防控期間,確因緊急情況或者特殊原因,必須到本院現場登記立案、參加訴訟、申請執行等,務必全程佩戴口罩,并配合法院進行體溫檢測與安檢。體溫異常者,務請先行就診。
八、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措施帶來的不便,敬請諒解。
廣德市人民法院
2020年2月1日